董明来《符号与传媒》2021年第2期
摘要:
本文认为,从现象学的角度来说,表意的本质乃是含义意向;而即使未曾面对任何一个具体存在的他人,主体仍然可以运用表意规则进行含义意向。表意的本质将其与编码和解码过程区分了开来:信息论和符号学中的编码-解码过程,总是涉及信息或者意义在实存的不同位置或主体之间的交流。因此,本文认为,当代符号学研究中的许多案例,实际上混淆了意义的生成与意义的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