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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现象学看王阳明“知行合一”说的本质

发布时间 : 2024-06-20 10:06    点击量 :

董明来《原道》2021年第2期

摘要:

王阳明“知行合一”说中的“知”和“行”,都是对情感意向性的描述:前者指向情感行为的表象特性,后者则强调一种伦理的“好恶”性。这个命题首先指伦理性的情感意向与作为其基础的表象之间的结构同一。所谓的“知行本体”,就是指合乎儒家伦理规范的、对事物的情感性表象。同时,本文从胡塞尔关于意义与知识的理论出发,分析阳明所关注的“知行隔断”问题。知识的对象乃是在文本中被表达的命题,其相应的行为不是情感行为,而是判断和含义意向。这种关于文本和命题的意向性,可以脱离对被判断之物的感知和情感而独立进行,甚至扩展和延续。“空讲天理”,主要就是指对儒家文本之阅读的不断绵延,以及对具体情感行为的悬置。从而,“知行合一”说的工夫论意涵,就是强调情感性的格物诚意,在方法上优先于“读书明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