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洁琼《语文研究》2024年第3期
摘要:
学界公认,里耶秦简8-461号木牍摘录了秦“书同文”字形规范的相关内容,不是全部。基于此,文章通过对比分析秦统一前后简牍文献中的字形,考定“晝”“夙”“婦”“義”“垣”“膠”“燔”“吉”等字的形体在秦“书同文”过程中可能也进行过字形规范,并在此基础上总结了“书同文”的规范标准,探讨了汉字构形发展的理念。文章认为,秦“书同文”实行的时间汉字的隶变开始不久,是新的汉字构形系统建立的早期阶段,在这一时期对自然演变的隶变字体进行规范,可以及时纠正偏离表意文字体系的字形和字形混乱的状态,确立汉字新的发展趋势,明确汉字新的构形系统的建立标准,对于后代汉字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