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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信息:孔子“取义”“作《春秋》”新论

发布时间 : 2025-05-16 14:23    点击量 :

主讲人: 过常宝 教授

主持人:饶龙隼 教授

讲座时间:2025年4289:00-11:00

讲座地点:江安校区文科楼一区311会议室

主讲人简介:

  过常宝,文学博士,绍兴文理学院人文学院教授,曾任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院长、河北大学副校长。现为中国民协民间文化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入选国家重要人才计划。主要从事中国上古文学及文献研究。任《新亚论丛》(中国香港)、《燕赵文化研究》等杂志主编,及《先秦两汉学术》(中国台湾)等多家杂志编委。出版有《原史文化及文献研究》《制礼作乐与西周文献的生成》《先秦文体及话语方式研究》《楚辞与原始宗教》《古文素养培养研究》等著作十余部。

主持人简介

饶龙隼四川大学中国俗文化研究所教授,入选国家重要人才计划

讲座内容简介:

前人对《孟子·离娄下》“《诗》亡然后《春秋》作”的解释留有不少疑点,如孔子“取义”是为“作《春秋》”还是为后世立法、孔子自何处“取义”等。其原因一是汉人有意识的曲解,二是由于学者受限于崇圣思维和所见文献不足。孟子所谓孔子王业,指的是孔子“作《春秋》”以裁决当世乱臣贼子,而非为后世立法。孔子基于“鲁之《春秋》”而“作《春秋》”,是一个“取义—裁决”的过程。“其事”“其文”“其义”与史官书命文献相对而言,表明存在着一种非仪式性的记事文献,即春秋史记,为孔子所“取义”。我们可以借助战国简帛文献而大致了解春秋史记的形式特征和义理内涵,并借助《左传》等传世文献考察孔子“取义”及“作《春秋》”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