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8日15:30,南京大学文学院副院长童岭教授应中国俗文化研究所邀请,作了 “五胡至隋代佛教史的帝王书写——基于中世佛教典籍的史料分析”的学术讲座。讲座在四川大学文科楼一区526会议室顺利举行,由文学与新闻学院副院长罗鹭教授主持。
五胡至北魏时期,北方各地的胡族政权与建都南京的汉政权对峙,是中国历史上中心失衡的分裂时代。各胡族政权都拥有能够预言政权命运、战争胜负等能力的高僧,北方佛教表现出 “国家佛教”的特征。这与南方佛教重视义理,并且提出“沙门不敬王者”的主张有很大不同。因之,权威与权力的对立和融合是中古史研究的重要命题。
北齐高欢和高洋父子是高度鲜卑化的汉人,陵寝制度、典礼仪轨等证明北齐政权与佛教的紧密关系。此时形成的“王法一元”的国家佛教,对朝鲜半岛与奈良时代日本的深远影响。
中古时期,佛教史书写表现出完全独立时间观、世界观,对同一事件不同史料记载的史学阐释存在着不同层级的弹性。对比正史与佛教典籍对北周武帝灭佛、隋文帝复兴佛教等的不同书写,可以重新认识隋代佛教史。
在佛教典籍中,隋文帝乃是“重兴佛法”的“普天慈父”,而正史则着重突出了杨坚政权的反抗者尉迟迴的正面形象。佛教史学与正统国史系统的记载的错位与重合,提供了隋初佛教政治的一段珍贵文献。
相对于隋文帝注重外在形态(修建舍利塔等)的大力崇佛,隋炀帝更注重在学理上弘扬佛法。炀帝即位后,把其晋王时代的江都四道场“复制”到东都四道场。
童岭教授指出,历史的真相具有史实与阐释 (讲述)的双重性,对于错综复杂的中古史来说尤其如此。史实固然重于阐释,但一个史实在被阐释(讲述)之前,仅仅具有文献学价值, 不会产生广泛的影响。阐释的方式、力量决定了史实的再现程度。中国中古制度史如此,中古佛教史亦存在类似的传承理路。
在互动环节,童岭教授与在场师生进行了热烈的交流。2021级博士生李超说,正史当中有一些佛教司法的案例,地方官因为信奉佛教,有时会用佛教忏悔来代替司法执行,魏晋南北朝隋唐佛教仪轨与律令之间是否存在密切关系?童教授建议关注《唐律疏议》,由于唐令已经亡佚,只能通过日本的《养老律令》等复原,可参考仁井田陞《唐令拾遗(补)》。同时需要关注魏晋南北朝法令中与今天的法律完全无关的部分,或许会有所启发。
《唐律疏议》
仁井田陞《唐令拾遗》
哲学系黄铮老师针对童教授讲座内容和李超同学所提问题中的相关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感想。他认为在关注到隋唐佛教史内容时,应当对于当时的都市佛教与山林佛教的共生空间加以关注;除却关注律令之外,还应对格式,以及当时的经济、军事制度各方面加以关注。
在现场聆听讲座的同学也谈了各自的感想和收获:
本次讲座中,童岭老师以正史和佛教典籍对比的视角,提出了有关史实与阐释双重性的问题。童老师从五胡至北魏时期中国佛教的特质展开,以关于同一历史人物和历史事实的不同文献为材料,向我们展示了佛教史学与正统国史系统记载的对比,线索明晰,内容丰富,既有新观点的提出,又给了我们一些思考角度的启发。尤其是谈到南北方佛法独立性的问题,童老师以中古时期权力与权威的分裂与融合来诠释,令我获得了不少启发。在本次讲座中,我不仅学习到了大量汉魏六朝时期的佛教史实,还在研究方法上有了一些新的思考,更意识到在自己的研究中要多关注文献的书写视角,史实固然重于阐释,但阐释的方式会决定史实的再现程度。 (白鹭,2019级博士)
童岭老师所讲的题目《五胡至隋代佛教史的帝王书写》,虽然立足的仅仅是“帝王书写”的问题,实则牵涉到了佛教中国化、南北佛教差异、佛教与政治、佛教史的书写等诸多重要问题,材料丰富,视野开阔。这虽然是一种纯粹的史学研究,但或许可以启发我们在选择研究的题目和制定研究的计划时,应该注意不能太过狭小,或太过限制。(冷浪涛,2022级博士)
此次讲座,童老师妙语连珠,精彩频出,既有对传世文献的精深把握,也不乏方法论的建立。童老师精通日语、英语,对海外汉学了解甚深,并且翻译引进了不少海外学术成果,讲座过程中对海内外文献旁征博引,研究视域极为广阔。譬如在分析五胡至北魏中国佛教的特质时,以南北分而论之,北方明确高僧为王者师,而南方慧远却提出“沙门不敬王者”。如何理解此类差异,童老师给我们做出了很好的解答。他在冈崎文夫观点的基础上进一步生发,认为江南贵族所拥有的社会权威凌驾于政治权力之上,得到大量贵族支持的江南佛教自然能保持佛法的独立性。六朝时期所独有的政治权力与社会权威分离现象应被给予重视。(马晓敏,2021级博士生)